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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委宣传部各处室主要职能
1. 办公室
主要负责承上启下、协调内外;掌握工作动态,提供有关信息;做好机关文秘和行政管理工作,协助起草部领重要讲话及部分重要文件。
2. 研究室
负责调查、研究宣传思想工作的政策及法规建设的情况并提出建议;做好信息工作,起草部领导有关讲话及部有关文件。
3. 理论处
负责理论学习、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和理论队伍建设方面的业务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干部理论教育规划,了解和掌握全市干部,重点是县(处)以上干部和各级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负责与市社科联和有关理论部门的业务联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教材的工作。
4. 新闻出版处
负责舆论导向和新闻队伍建设方面的业务工作;组织好重大题材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与市各新闻单位、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和省新闻单位驻苏机构的业务联系。
5. 文教卫处
负责对全市文化艺术进行宏观指导、协调和队伍建设方面的业务工作;了解文艺界思想动态;指导和组织艺术产品生产、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负责抓好"扫黄"、"打非"工作和文化市场的宏观管理工作;负责与市文广局、市文联的业务联系;负责与市委高校工委办公室、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的有关业务联系。
6. 宣传处
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全市城乡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协调、组织面向城乡基层群众的社会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市委思想政治工作联席会的日常工作。
7. 对外宣传处(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公室)
负责全市对外宣传的业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市对外宣传的规划,开拓海外舆论和文化交流阵地;负责对全市网络新闻宣传实施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组织外宣专业队伍培训;负责境外常驻记者和来访记者的联系工作;协调外宣制品的制作、审核、发行、评比等工作;承担重大事件对外宣传的组织协调工作。
8. 干部处
负责全市宣传文化系统相关干部管理的业务工作;负责有关知识分子工作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本部机关干部管理工作和老干部工作;负责市企业政工职称评定办公室和市新闻职称评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 信息处
负责本部门局域网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网络及其设备的高效、安全、经济地运行。负责本部门网站的建设、日常维护管理以及“中国苏州”政府门户网站、市综合信息网有关栏目的维护和信息采集、提供工作。负责本部门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及安全保障系统的开发、维护和管理。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配合市信息办做好信息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10. 机关党总支
负责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开展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工作。协助做好老干部工作。
11. 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
负责对干部的理论教育、对在职干部的知识更新、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及宣传系统干部的轮训。
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及其评比;负责全市全局性的精神文明宣传教育活动;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总结推广各地的先进经验,命名表彰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
1. 综合协调处
负责组织直辖市市精神文明建设各类规划、目标、任务的制定和落实;按市文明委工作部署,协调各相关工作部门,负责文明办的重大活动协调和对外联络、交流、接待工作;协助各市、区及相关处室总结推广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成果,协助主要领导协调全局性的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工作;协助相关处室调查、研究精神文明建设有关重要工作,协助起草领导重要讲话,负责部门重要文稿工作;负责文明办内部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做好领导及相关处室的业务运行服务工作;掌握工作动态,负责文明办工作简报编发,做好全市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及重要新闻宣传工作;积极推进全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组织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负责做好精神文明建设文件、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归档工作。
2. 创建活动管理处
负责研究制定文明城市(文明城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示范窗口)、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小区)创建工作规划及相关创建标准;加强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开展创建工作的调查研究,抓好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风景旅游区的申报工作,做好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申报工作;做好苏州市级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示范窗口)、文明社区(文明小区)的评比表彰工作;指导各市、区和各部门的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示范窗口)、文明社区(文明小区)等的创建评比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文明职工”、“文明家庭”、“文明交通工程”等项创建工作;组织开展省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示范窗口)、文明社区(小区)培训工作;积极参与开展“消费放心城市”、“百城万店无假货”等创建活动;做好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办和市文明办要求的其它创建工作。
3.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处
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精神及要求,负责研究制订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阶段性工作目标和任务,并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负责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开展各类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检查督促《苏州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行动计划》确定的各项实事工程的建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负责建立健全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制度、工作网络,完善运行机制;负责总结、宣传、推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类先进典型经验;负责牵头做好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理论研究和信息交流工作;负责编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资金预算和使用计划。
苏州市社科联及各处室主要职能
苏州市社科联主要职能
一、组织全市社科类学术团体和广大理论工作者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社会科学研究。
二、组织和协调社会科学理论研讨和学术活动,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普及社会科学知识,开展咨询服务工作。
三、规划全市社会科学研究的任务、方向和重点课题,组织课题招标;组织研究市委、市政府下达的重点课题,为市领导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四、协调市属社科研究部门的工作,组织开展具有苏州特色的重大课题研究。
五、联系全市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及时反映其意见建议及有关要求。
六、开展市政府组织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评估和奖励工作,评选先进学会和优秀学会工作者。
七、负责对市级社会科学团体申请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的资格审查和归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协调工作。
八、编辑有关刊物及有关学术资料。
九、负责筹集和管理社会科学活动发展基金。
十、接受江苏省社科联的业务指导,完成其下达的工作任务。
1. 办公室
(1)负责综合协调、处理机关日常事务;
(2)组织召开市社科联代表大会及主席会议、常务理事会议、理事会;
(3)编印《社科工作信息》,编写苏州年鉴、苏州地方志中有关社会科学工作的内容;
(4)组织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
(5)负责县级市社科联的联络和指导工作;
(6)负责全市社科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协调管理工作;
(7)评选表彰苏州市社科系统先进学会、优秀学会工作者;
(8)组织开展学术活动,开展与国内外学者的学术交流和友好往来;
(9)负责苏州社会科学网站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10)负责筹集并管理苏州市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基金。
2. 科研处
(1)制定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长期和年度规划;
(2)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重点应用课题研究,开展重大课题立项资助和课题招标工作;
(3)负责协调全市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工作,建立市级社会科学专家库,聘任特邀研究员;
(4)举办苏州论坛;
(5)举办应用研究成果评奖;
(6)组织国内外社科学术交流和理论研讨活动;
(7)做好社科普及工作,宣传社会科学知识,推介社科优秀成果,开展社会科学咨询、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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