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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首届“做可爱的苏州人”百名文明市民评选活动。凡是在我市有常住户口的居民或有合法居住权的暂住人员,均可参加评选。这是我市贯彻落实《苏州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行动计划》,弘扬新时期苏州城市精神,倡导激励市民做可爱的苏州人的一项有力措施。
“百名文明市民评选”在我市尚属首次,市文明委在评选标准、评选方法、评选要求上作了慎重考虑,主要有以下几大特点:
一、评选标准具体化。在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后,结合我市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六条评选标准,内容主要围绕公民在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要求。
二、评选方法互动化。评选活动除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优中选优的方法进行推荐外,市各新闻单位同时开辟“‘做可爱的苏州人’文明市民评选”专栏,接受市民的自荐。根据文明市民评选标准,市各新闻单位全年度采写报道候选人先进事迹。
三、评选要求明确化。就是把评选活动作为提高市民素质,提高单位、行业形象,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评选过程作为培育和弘扬新时期苏州城市精神的过程,成为激发、调动群众广泛参与精神文明创建与和谐苏州建设的过程。对评选出的文明市民,市文明委将授予“苏州市文明市民”荣誉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问题文明市民的先进事迹将汇集成册。
(文明办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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