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重在创新思路全面推进实施《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行动计划》

苏州宣传 www.xcb.suzhou.gov.cn 2007-06-26

 

  我市自2006年4月出台《苏州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行动计划》以来,在实施过程中,坚持重在实际行动,重在持之以恒,重在形成机制,着眼长远,致力眼前,做到宣传教育更加广泛,实践活动更加深入,实际效果更加明显。
  一、在工作思路上,立足于由点到面,实现从个体到群体、从局部到全局的文明提升。一方面,以“提高人、发展人、服务人”为主线,以人的文明素质提高为基础,把外延扩大到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的创建工作中,同时,根据社会发展要求,不断改进和丰富以文明素质为重点的各类创建标准,以有效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另一方面,结合创建文明城市要求,力求做到能定量的尽可能定量,不能定量的也尽可能做到具体化。把《行动计划》十大项工程、44项任务进行综合考虑,将总体要求细化分解为可操作的量化指标,不仅使《行动计划》有体系、有方法,而且使《行动计划》看得见、摸得着、有对照、可监控。
  二、在工作对象上,立足于分类指导,实现广泛性与重点性的有效结合。一方面,积极引导在苏州生活、学习、工作的所有新老苏州人广泛参与,形成覆盖个人成长从小学、中学、大学到社会并融于工作生活各方面的教育体系,在社会进步中造就一代又一代高素质的市民。另一方面,根据苏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强调社会各阶层的综合素质,针对不同对象,提出不同要求,特别加大在新社会阶层、外来人口、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新居民等对象上的工作力度,力求取得新突破。
  三、在工作内容上,立足于基础起步,实现市民文明素质从感性到理性的螺旋上升。一方面,在客观分析新形势下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列出了现代市民最基本的素质要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从人们感性的行为表现抓起,突出工作的实效,增强市民积极投身参与的信心。另一方面,把先进性要求与普遍性要求结合起来,发挥典型对市民的示范教育作用,逐步形成市民自觉追求文明的社会氛围,同时也使更多的人们深切感受到苏州文明发展的主流内涵和方向。
  四、在工作方法上,立足于求实创新,实现新形势下工作形式、途径的与时俱进。一方面,按照“三贴近”要求,从实际出发,关注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选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措施和方案,激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积极性,真正把现代市民的素质理念融入到市民日常的工作生活之中。另一方面,坚持可操作性。每一项工作内容都实现条目化,并明确目标任务以及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使《行动计划》的实施更显针对性。所有开展活动的选项、抓手,教育、引导和提高的具体内容和步骤,都要遵循人的思想活动的客观规律,不断创新法规、政策、制度、宣传、教育、疏导、实践的有效载体和手段。
  五、在工作机制上,立足于各司其责,实现齐抓共管与各尽其职的共同推进。一方面,建立严格的目标责任制。专门成立市实施《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协调指导《行动计划》实施的各项工作。《行动计划》涉及53个部门和单位,每个责任部门都要根据《行动计划》的要求,制定出相应的实施细则。同时,确立了每季度各职能部门工作进度汇报、半年度市委主要领导督查、年终责任人考核追究的工作制度。另一方面,推行严格的评价考核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社会团体、民主党派、社会各界以及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定期对《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巡访、检查、监督、测评,促进各项工作得到长期、规范、有序开展。

(文明办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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