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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善窗口地区管理办法。加强对观前地区车辆、流动摊点和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对照“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街”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商家进行全面检查,并责令限时整改。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力度,利用路灯杆、户外多媒体广告、小型观光车辆等载体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二是建立多层次的志愿者队伍。以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机关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社区志愿者为主体,成立志愿者服务队或服务站。目前,我区志愿者在区内5条主次干道上的15个交通路口,协助交警维持秩序。截止目前,已有2600多人次参与到文明交通志愿者工作中。
三是加强社区长效管理。坚持“条块结合”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职能,保持街巷秩序整洁有序。加大对居住小区人防、技防、消防设施的投入。加强对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全面完善各种消防设施。落实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强化警务室建设,加强群防群治。
四是建立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建筑工地日常管理,明确工地施工围栏、建材堆放、车辆运输、场地卫生、噪音扬尘、工程收尾等方面的要求和标准,实现各类工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清洁运输、影响环境和扰民程度最小化。加大处罚力度,全面整治工地乱象。
五是加强主要公共场所秩序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做好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的完善和维护工作,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力度。由区城管对商铺占道经营进行文明劝导,重点路段实行定人定岗。
六是开展窗口行业文明示范活动。全面开展窗口行业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深入抓好行业“改进服务、便民利民”活动,落实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和优质服务示范标兵评选活动,打造服务品牌。
七是加强职能监督,确保整改力度。定期对各街镇、区直各部门单位进行抽查、暗访。建立市民义务监督员制度,及时收集和整理社会各层面反映的意见,迅速上传下达,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截至目前,区文明创建办已下发整改通知160份,整改率98%。
(平江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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