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六个坚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苏州宣传 www.xcb.suzhou.gov.cn 2008-08-13

 

图为苏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汇报会现场

  日前,受中央文明办委托,省文明办组织的省考评组一行20人对我市的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进行了全面测评。测评组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涉及的111项测评内容和《江苏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新增的35项测评内容逐一进行了测评。我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的主要做法是“六个坚持”:
  一是坚持“一把手抓两手、两手都要硬”的工作原则。围绕创建文明城市的总体目标,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时,把三个文明建设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列入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成立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市委书记、市长任指挥部总指挥,实施“一把手”工程,市分管领导亲自组织、身体力行、靠前指挥,相关部门签订责任状。召开了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动员大会,市主要领导定期分批带队开展现场督查工作。苏州主要新闻媒体开设了“创建文明城市,构筑和谐社会”等10多个专题、专栏;印发了60万份《共建文明城市、同享幸福生活——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个家庭;户外公益广告总量已超过广告总量的25%。通过各种形式和载体,发动市民积极参与,优化了创建氛围。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塑人”的根本任务。于2006年4月制定出台了《苏州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行动计划》等四大行动计划,作为统领“十一五”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全市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八荣八耻”要求,积极响应中央、省文明办开展的“道德模范评选和学习活动”,开展了“精神文明建设十大新人新事”和“苏州市百名文明市民标兵”评选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做可爱的苏州人”、“城市精神大讨论”活动,提炼出了“崇文、融和、创新、致远”的苏州城市精神。编印下发了针对市民行为规范的《城乡文明歌》、《道德你我他》、《做可爱的苏州人》等读本。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公益广告建设和管理的意见》。
  三是坚持“求真务实,一切为民”的根本目标。始终把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市委、市政府将背街小巷整治作为一项利民惠民的重要实事工程,从2007年开始对古城区的1125条城区街巷开展分期分批实施综合整治工作。关爱弱势群体,建起了全省首家“一家人”慈善超市,2006年市区各类捐赈达1420万元,2007年全市共捐赠1.73亿元。在今年的抗震救灾捐款活动中,全市共捐款捐物9亿多元,列全国城市之首。切实做好全国首批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工作,积极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努力消除零就业家庭。全市新增面向本地劳动力的就业岗位15万个,开发公益性岗位8600个,帮助7万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坚持把城市文明辐射到农村,积极推进城乡文明一体化建设,让农民充分享受到精神文明创建的成果。
  四是坚持把“营造环境,培育未成年人”作为重要内容。制定了《苏州市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行动计划》,每年设立500万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资金。推出了“苏州市网上家长学校”、“苏州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中心”、“苏州市未成年人昆曲教育传播中心”、“苏州市未成年人流动图书大篷车”等一批创意新颖、辐射面广、效果显著的工作载体。建设了沧浪少年宫、苏州市未成年人校外实践基地等一批覆盖城乡、特色鲜明、功能完善、高起点、上档次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培育了苏州市少儿艺术团、蒲公英少儿艺术团、小天使芭蕾舞团等20多家未成年人文艺和科技团队。积极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七彩的夏日”、“讲文明、树新风、我与奥运手牵手”、“我们的节日”等各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五是坚持把“实现、维护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作为重要基础。围绕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和体现城市个性特色,大力推进精神文明设施阵地建设。近年来,投资30多亿元,先后建成了苏州市博物馆新馆、图书馆新馆、苏州科技文化艺术中心等一批公共文化设施。城区设立了“基层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引导资金”,投入引导资金700万元,吸引配套资金5253万元,建成公益类基层文化设施项目44个。至2007年底,全市公益性文化设施面积达70.58万平方米,初步构建了以标志性文化设施为龙头,基层社区文化设施为基础,覆盖基层的文化设施网络,“15分钟文化圈”基本形成。积极挖掘吴地文化和优秀民族传统资源,利用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努力把社会文化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增强了文化认同感和民族归属感。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精品迭出,先后涌现出了滑稽戏《一二三,起步走》、《青春跑道》、《笑着和明天握手》,舞剧《干将与莫邪》、昆曲《西施》、电视艺术片《苏园六纪》、小说《城市表情》等一大批深受群众欢迎和喜爱的优秀作品,获得了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剧目、文华大奖等国家级荣誉,位居全省、全国城市前列。先后组织开展了以“舞台艺术”和“数字电影”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企业为主要内容的公益文化服务“四进工程”,把群众需要和喜爱的文化服务送到基层。三年来市各专业文艺院团组织各类高质量的文艺演出近600场,观众超过60万人次;组建放映队伍44支,累计放映数字电影10500余场,观众近350万人次,受到基层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
  六是坚持把“群众活动、群众参与”作为创建载体。2007年,在中央和省文明办指导下,我市联合《文汇报》、《精神文明导刊》,成功举办了“全国文明城市苏州论坛”。组建了“苏州市城市文明义务监督员”队伍,设立了“12345”市民热线服务平台,全天候为市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规范的服务。两年来共受理群众各类咨询、建议、投诉等312441件,办结率99.79%,及时处办率99.69%,群众抽查满意率98.02%。市文明委制定下发了《苏州市文明城区创建管理办法》及测评体系、《苏州市“文明示范街”创建考评标准(试行)》。文明社区创建在丰富内容中不断深化,涌现出了“邻里情”、“金乡邻”和“一家人”等一大批具有苏州特色、深得当地居民群众知晓和欢迎的社区服务品牌。社区广场文化丰富多彩,每年开展的“欢乐社区行”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了丰盛的文化大餐。加强非公经济领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推动形成非公企业积极参与、良性互动的创建格局。成立了“苏州市志愿者行动协调委员会”,组建了“机关党员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科普志愿者”等9个志愿者组织,市区志愿者总数累计达到19万人,起到了引领社会风尚、倡导文明新风的重要作用。近几年,我们还举办了以“保护天堂水”为主题的大型市民志愿者行动,成立了“苏州市民爱河护河志愿者基地”;举办了全市“文明市民知识竞赛”活动;开展了黄金周期间的“文明与旅游同行”主题宣传活动;全市一大批各类先进单位受到各级表彰。

(市委宣传部信息处 市文明办创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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