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工作的通知
各县级市(不含昆山)、区新闻出版局(工业园区文体旅游局),各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以下简称“连续性内部资料”)管理,根据《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工作的通知》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近期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全市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核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发对象
2024年领取了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的编印单位。
二、核发时间
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核发时间为即日起至2025年1月25日,逾期将不再办理。
三、核查重点及核发要求
(一)重点核查内容
1.是否刊载有政治导向错误的内容或其他禁载内容;
2.是否将中小学教科书及教辅材料、画册、文集、学报、年鉴、地方志等应由出版单位公开出版的作品作为编印内容,编印内容是否与本单位业务一致,是否超出“工作指导、信息交流”的编印目的;
3.是否存在“收取费用、刊登广告、开展经营性活动、摊派或变相摊派”等违规行为;
4.是否严格限定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发送交流,有无将内部资料发送给服务对象、公开摆放、发行或在互联网传播等违规行为;
5.是否在封面完整印刷标注《准印证》号和“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字样,是否在明显位置(封面、封底或版权页)标明编印单位、发送对象、印刷单位、印刷日期、印数、期号等;
6.是否符合“不得使用‘××报’‘××刊’或‘××杂志’‘记者××’‘期刊社’‘杂志社’‘刊号’等字样、内文中不得以‘本报’‘本刊’自称”的要求;
7.是否按照批准的名称、开本(开版)、印数、周期印制并按时向新闻出版主管部门送交样本;
8.编校、印刷质量等方面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9.是否遵守“不得将内部资料承包给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与外单位以‘协办’等形式进行编印、发送”的规定;
10.委托印刷企业是否为省内具有出版物或内部资料印刷资质的企业;
11.是否设立编委会。
(二)核发要求
依据《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工作的通知》要求实施核发:
1.未提交延续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有效期申请材料的,不予核发《准印证》;
2.存在上述重点核查内容1—3项中任何一项违规行为的,不予核发《准印证》;
3.能够在《江苏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自检表》中自查出存在上述重点核查内容4—11项中的问题,违规行为轻微且作出书面限期整改承诺的,核发《准印证》;
4.存在《江苏省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自检表》重点核查内容4—11项中的问题却未能自查发现,或者历年存在问题今年仍然重复出现或存在较多、较为严重的(包括本年度未及时向我部门送交样本的编印单位),暂缓核发《准印证》,暂缓整改期限至2025年2月20日;暂缓期内整改不到位的,不予核发《准印证》。
四、所需提交材料
申请延续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有效期的编印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1.编印单位《关于核发2025年度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申请书》(见附件1)1份;
2.《2024年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核表》(见附件2)1份;
3.《2024年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自检表》(见附件3)1份;
4.授权委托书(见附件4)1份;
5.整改承诺书(见附件5)1份(确无问题,无需提交);
6.2024年核发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准印证》原件;
7.承印单位《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
8.2024年应编印的连续性内部资料各期完整的1套(①12月份当期未完成编印的,作出情况说明后可暂缓提交;②年内各期因各种原因未能如期编印的,须出具书面材料说明原因)。
五、办理方式
本次核验发证工作采取邮寄方式不见面办理。从即日起至12月底,请各编印单位做好自查工作,按上述材料要求清点备齐相关核验材料,于2025年1月5日前邮寄至市委宣传部出版印刷发行处,请务必在审核表中准确填写收件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手机号码),后期审验通过后,新一期准印证亦将采取邮寄方式分批寄至各县级市(区)新闻出版局(园区文体旅游局),经由属地新闻出版部门分发至各编印单位。各市直单位同以往继续点对点邮寄到位。如审核过程中遇有疑问,将电话通知相关单位经办人。请各单位经办人员注意留意QQ工作群内消息并保持电话畅通。核验材料邮寄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998号10号楼105室出版印刷发行处,联系电话:0512-68616349。
六、注意事项
1.编印单位应对照表格要求逐一填写,不留空白。《审核表》须报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其公章。未按要求填写的材料将予以退回,重新填写。
2.各单位务必对照《自检表》认真自查并做出书面整改承诺,若自查无问题,但经我部核验发现问题的,暂缓核发《准印证》。
3.连续性内部资料相关登记项目(如名称、印刷单位、发送周期和印数等)需作变更的,可随年度核验材料一并提交变更申请(一式2份)(详见附件6),与核验一并办理。如有停办的, 请提交准印证注销申请(一式2份)(详见附件7),并交回相关准印证原件,注销材料可邮寄送达。
4.2025年度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读将继续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以线上为主的方式进行。编印单位在印刷完成10日内寄送样本(每期1本)至我部的基础上,另需同时提交样本终稿(上机印刷版)PDF文件至邮箱sznzsd@163.com,并完整注明内部资料名称、准印证号及年度期数,以方便审读登记。
附件:1.关于核发 2025年度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的申请书
2. 2024年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审核表
3.2024年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自检表
4.授权委托书
5.整改承诺书
6.苏州市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事项变更登记表
7.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注销申请书